青岛地铁15号线天山一路至天山二路TBM右线区间顺利贯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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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地铁15号线天山一路至天山二路TBM右线区间顺利贯通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22日讯 5月22日,泰安市政府新闻办(xīnwénbàn)召开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招生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,泰安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(chángwùfù)书记(shūjì),市教育局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局长、二级巡视员鞠允平通报了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政策。
第一部分 高中段(duàn)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
以(yǐ)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(quánshì)教育大会精神,着眼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(fāzhǎn),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,有序增加优质高中学位(xuéwèi)资源,推进职普融通。稳步推进招生制度(zhìdù)改革(gǎigé),继续实行一考(yīkǎo)多取,引导学校深入发展素质教育,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。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,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。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严格程序,规范操作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。
2025年全市高中(gāozhōng)段学校计划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54000人(rén),其中普通高中37910人(不含西藏(xīzàng)生计划)、职业学校16090人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,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,并在“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公布。
1.公办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(shēng)计划(jìhuà)由自主招生、艺体(yìtǐ)特长生、指标生、统招生、综合高中招生构成。各(gè)高中自主招生计划、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单列;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(de)5%左右;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(不含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计划等)的60%;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。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。
艺体特长生各(gè)专业(专项)计划(jìhuà)另行下达。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(guānyú)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(tèsèxuéxiào)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体字〔2019〕7号)和《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周期(2023—2026)体教(tǐjiào)融合共建(gòngjiàn)市级运动队的通知》(泰体字〔2025〕16号)等精神,泰安一中等9所学校,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,招生计划(附件3)含(hán)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。
2.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(guàntōng)分段培养高职、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高职、联办(liánbàn)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)构成。
三(sān)、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
1.参加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(含民办(mínbàn)普通高中)录取的(de)考生为2025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。
2.按照(ànzhào)有关规定和行政区划,继续落实(luòshí)“公民(gōngmín)同招”有关规定要求,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治理成果,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(gōngzuò)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,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,并在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中继续落实同步招生。
市教育局统一(tǒngyī)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(fànwéi)(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)。
3.泰安高新区、泰山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(gōngzuò)部署,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(zhìyuàn)填报等工作。
4.在市内非户籍地(hùjídì)(hùjídì)就读(现需回户籍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)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,请提前(tíqián)做好相关工作,须在户籍地县市区(xiànshìqū)填报高中志愿,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,须于5月(yuè)28日至6月2日登陆(dēnglù)“平台”填报信息(注:上传户口本(hùkǒuběn)首页、索引页、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),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。
5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,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(gāozhōng)招生录取,与当地(dāngdì)学生享受(xiǎngshòu)同等待遇。
6.泰安一中新老校区(xiàoqū)继续实行统一(tǒngyī)招生。新生入校后,新校区安排(ānpái)1557人、青年路校区安排708人,具体校区分配方案由泰安一中另行发布。
7.为扩大市直高中学位资源,增设泰安(tàiān)英雄山中学泮河校区(原泰安三中北校)、泰安实验中学汶口校区(原泰安三中南校)、泰安十九中范镇校区(原泰安四中(sìzhōng)),校本部(xiàoběnbù)与增设校区实行单独招生、一体化管理、一体化办学(bànxué)。
8.试行综合(zōnghé)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,招生范围为泰安(tàiān)主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泰山中学与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联办(liánbàn)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(zài)泰山中学,学生在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就读;泰安长城中学与岱岳区职业中专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安长城中学,学生在岱岳区职业中专就读。
9.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。根据省(shěng)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实验中学、山东省北镇中学、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(kōngjūn)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,由初中(chūzhōng)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。
1.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jiàoyù)招生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(de)应届初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。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,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。
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完成(wánchéng)招生(zhāoshēng)统一平台录取后,若有剩余计划,可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到校注册入学方式招生。
3.职业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探索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,自主招生试点方案经(jīng)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(shěnhé)同意,报市教育局备案(bèiàn)后向社会公布,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。
2025年我市(wǒshì)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“分数+等级(děngjí)”录取方式。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为(wèi)分数表达科目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为等级表达科目。
(一)划定报名资格线(xiàn)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kǎoshìchéngjì)发布后,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(kǎoshēng)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“分数成绩”),划定(huàdìng)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、民办普通高中、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(zīgé)线。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,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。
(二)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录取办法
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(wèi)C等以上(含C等,下同),信息技术、理化生实验成绩(shíyànchéngjì)为D等以上,音乐、美术、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“合格”的(de)考生,方可(fāngkě)报考普通高中;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,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(de)成绩(以下(yǐxià)简称“等级成绩”)要求,符合(fúhé)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。
等级(děngjí)成绩(chéngjì)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(bànfǎ):(1)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。(2)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(3)对不同招生类别,先(xiān)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,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,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。
3.公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录取办法
(1)自主(zìzhǔ)招生。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,须于5月30日前制定(zhìdìng)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面向社会(miànxiàngshèhuì)发布。
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(xuéxiào)组织的自主招生报(bào)名和测试。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,按照1: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,对符合(fúhé)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。
(2)指标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(lìshǐ)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(wèi)3C1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办法:根据指标(zhǐbiāo)生计划和考生(kǎoshēng)志愿,对符合(fúhé)指标生等级(děngjí)要求(yāoqiú)的考生,依据分数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相同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(kě)进行等级置换,即(jí)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
(3)统招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(děngjí)成绩的基本要求为1C2D,高中(gāozhōng)学校在(zài)此基础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(lùqǔ)办法: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(fēnshù)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(wèi)止。当(dāng)分数成绩(chéngjì)相同(xiāngtóng)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(kēmù)成绩比较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(tígāo)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如有剩余计划,对服从调剂且(qiě)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(4)艺体特长生(tèchángshēng)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,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(huò)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,并(bìng)取得合格证书;同时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要求为3D以上。
录取(lùqǔ)办法: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(zhìyuàn),对符合等级、专业要求的考生,首先按分(fēn)数,分专业专项(或单项)按照(ànzhào)计划1:1.5的比例投档,然后根据专业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。
4.综合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
根据考生(kǎoshēng)志愿,对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(dìlǐ)等级成绩达到3D以上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其他事宜(shìyí)参照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。
5.民办(mínbàn)普通高中录取办法
民办普通高中(gāozhōng)实行自主招生统一(tǒngyī)平台录取,考生在“平台”填报志愿,打印志愿信息(xìnxī)表,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。招生学校登录“平台”,依据(yījù)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(jìhuà)为止,确定录取名单,报市教育局审核。各学校均须于(yú)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(yāoqiú)、录取办法,报经县市区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向社会发布。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。
(三)职业学校录取办法(bànfǎ)
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(lùqǔ),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(jìhuà),按(àn)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1.公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除自主招生外,设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、统招生和综合高中四个志愿(zhìyuàn)。其中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各志愿填报1所(suǒ)学校;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(tiáojì);综合高中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。
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设1个学校志愿(zhìyuàn),每所(měisuǒ)学校可填报3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(guàntōng)分段培养高职(gāozhí)设1个学校志愿,可填报1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和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设10个平行(píngxíng)志愿,每所院校可填报1-2个专业。
继续实行“先出分数、后报志愿”办法,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,分5次在(zài)网上(wǎngshàng)填报志愿。
第一次(dìyīcì),填报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志愿。
第二次,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(liánbàn)五年制高职、三(sān)二连读高职志愿。
第三次,填报普通高中(gāozhōng)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志愿、艺体特长生志愿,填报综合高中志愿。
第四次,填报五年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(gāozhí)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民办普通高中志愿。
第五次,填报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志愿,民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剩余(shèngyú)计划志愿。
考生(kǎoshēng)登录“平台”,选择“初中后高职志愿填报”“普通高中志愿填报”“民办高中志愿填报”“职业中专(技工(jìgōng)院校)志愿填报”中的一类,然后选择相应(xiāngyìng)的学校或专业。
1.各初中学校要(yào)切实做好考生填报(tiánbào)志愿的组织、宣传(xuānchuán)和指导工作,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,认真组织学生按时、规范填报。同时(tóngshí),密切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,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,要做好详实记录(jìlù)、留存相关证据(如考生书面申请、短信、邮件、电话录音等)。
2.为保护广大考生(shēng)(kǎoshēng)(kǎoshēng)的切身利益,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、公平,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,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。
3.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(quèdìng),网上填报提交(tíjiāo)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,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(duì),确保无误,一旦提交不得(bùdé)更改。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
严禁(yánjìn)学校组织或要求学生在“平台”设置统一密码。
4.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,打印一式三份,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,交初中(chūzhōng)学校两份;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(shěnhé)小组(xiǎozǔ),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,审核无误后,学校校长签字,加盖(jiāgài)学校公章。初中学校、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。
5.志愿填报安排,参见《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》(附件5),以“平台(píngtái)”公布的时间为准(wèizhǔn)。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,及时(jíshí)通知考生,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。
6.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,市教育局将于(yú)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(lìngxíngtōngzhī)。
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,每批次严格按照(ànzhào)考生志愿、分数成绩(chéngjì)、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,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,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。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(wánchéng)后,通过“平台”公布录取分数线、录取人数、录取结果(jiéguǒ)等信息。
第一批,录取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考生(kǎoshēng)。
第二批,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(zhāoshēng)(包括体育特色项目)。
第三批,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(wǔniánzhì)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考生。
第四批(dìsìpī),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。
第五批,录取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艺体特长生。录取综合高中考生。
第六批,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(wǔniánzhì)高职、三二连(èrlián)读高职剩余计划,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,录取报考(bàokǎo)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。
第七批,录取报考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的考生;录取民办高中(gāozhōng)剩余(shèngyú)计划。
七、录取通知书发放(fāfàng)及新生报到
(一)通知书(tōngzhīshū)发放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(kǎoshēng)登录“平台”自主打印,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。
(二)新生报到。考生凭录取(lùqǔ)通知书和初中(chūzhōng)学业水平(shuǐpíng)考试准考证,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。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,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,为新生报到提供(tígōng)优质、便捷的服务。
(一)烈士(lièshì)(军人除外)子女加10分。
(二)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港澳台籍学生、少数民族(shǎoshùmínzú)学生加5分。
(三(sān))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,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(fēn)。
(四)军人(jūnrén)子女(zǐnǚ)按《山东省<军人子女教育优待(yōudài)办法>实施细则》(鲁政联〔2012〕1号)、《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泰军政〔2022〕97号)有关规定(guīdìng),享受降分录取政策。根据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(xiāofáng)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》(泰教函〔2018〕127号)规定,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(tóngděngdàiyù)。
(五)根据(gēnjù)公安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(hé)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(shāngcán)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18〕27号)精神,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(fēn)录取,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。
享受(xiǎngshòu)加分或降分(jiàngfēn)录取的考生,在其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,按(àn)最高分项加分(或降分)一次,不重复累计加分(或降分)。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所在(suǒzài)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,接受监督。
第二部分 保障(bǎozhàng)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(lǐngdǎo)。高中段(duàn)学校(xuéxiào)招生录取工作,在市政府的领导下,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,统一(tǒngyī)录取办法、统一录取平台、统一录取时间,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。
(二)明确(míngquè)职责(zhízé)分工。市(shì)教育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(de)统筹安排及(jí)组织协调,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,“平台”维护等工作;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科负责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;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(gāoděngzhíyè)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;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(shìzhí)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,负责指导各(gè)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。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,明确相关科室职责。
(三)严肃工作纪律。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各项规定。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、民办高中招生简章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(shěnpī)或(huò)备案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、免试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(wéiguī)跨区域(qūyù)招生;严禁学校招生后违规办理(bànlǐ)转学;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(de)(de)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;严禁与社会培训(péixùn)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,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(děng)方式争抢生源;严禁招收(zhāoshōu)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;严禁招收借读生、空挂学籍(xuéjí),不得(bùdé)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;严禁收取择校费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(yǐjí)跨学期收取学费;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要充分尊重(zūnzhòng)初中(chūzhōng)毕业生的选择意愿,不得强制学生分流。要层层(céngcéng)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,做到招生规范、清正廉洁。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;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,按照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》予以通报处理、追责问责。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,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。
(四)加大(jiādà)宣传力度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(gōngzuò)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,群众关注度高,社会(shèhuì)影响力大。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,公开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报考资格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办法、录取分数线(fēnshùxiàn)、录取结果、时间安排、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,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(guānqiè),解疑释惑、凝聚共识(gòngshí),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工作氛围。
2025年各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(jìhuàbiǎo)
2025年泰安(tàiān)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泰安市面向全市招收体育(tǐyù)专项特色学校
(此计划已包含在艺体(yìtǐ)特长生计划内)
2025年(nián)泰安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(lùqǔ)工作日程表
注:此表所列工作进程(jìnchéng)系根据预定计划制定,仅供参考;实际(shíjì)工作安排将在“平台”上提前告知,请及时关注。
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(diànhuà)
注: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咨询基教科(kē);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招生咨询职业与高等教育科;初中后(hòu)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咨询招生考试院;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体卫艺教研室。
2025年(nián)泰安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
闪电(shǎndiàn)新闻记者 程志 泰安报道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22日讯 5月22日,泰安市政府新闻办(xīnwénbàn)召开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招生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,泰安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(chángwùfù)书记(shūjì),市教育局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局长、二级巡视员鞠允平通报了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政策。
第一部分 高中段(duàn)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
以(yǐ)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(quánshì)教育大会精神,着眼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(fāzhǎn),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,有序增加优质高中学位(xuéwèi)资源,推进职普融通。稳步推进招生制度(zhìdù)改革(gǎigé),继续实行一考(yīkǎo)多取,引导学校深入发展素质教育,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。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,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。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严格程序,规范操作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。
2025年全市高中(gāozhōng)段学校计划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54000人(rén),其中普通高中37910人(不含西藏(xīzàng)生计划)、职业学校16090人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,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,并在“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公布。
1.公办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(shēng)计划(jìhuà)由自主招生、艺体(yìtǐ)特长生、指标生、统招生、综合高中招生构成。各(gè)高中自主招生计划、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单列;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(de)5%左右;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(不含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计划等)的60%;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。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。
艺体特长生各(gè)专业(专项)计划(jìhuà)另行下达。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(guānyú)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(tèsèxuéxiào)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体字〔2019〕7号)和《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周期(2023—2026)体教(tǐjiào)融合共建(gòngjiàn)市级运动队的通知》(泰体字〔2025〕16号)等精神,泰安一中等9所学校,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,招生计划(附件3)含(hán)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。
2.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(guàntōng)分段培养高职、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高职、联办(liánbàn)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)构成。
三(sān)、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
1.参加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(含民办(mínbàn)普通高中)录取的(de)考生为2025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。
2.按照(ànzhào)有关规定和行政区划,继续落实(luòshí)“公民(gōngmín)同招”有关规定要求,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治理成果,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(gōngzuò)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,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,并在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中继续落实同步招生。
市教育局统一(tǒngyī)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(fànwéi)(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)。
3.泰安高新区、泰山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(gōngzuò)部署,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(zhìyuàn)填报等工作。
4.在市内非户籍地(hùjídì)(hùjídì)就读(现需回户籍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)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,请提前(tíqián)做好相关工作,须在户籍地县市区(xiànshìqū)填报高中志愿,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,须于5月(yuè)28日至6月2日登陆(dēnglù)“平台”填报信息(注:上传户口本(hùkǒuběn)首页、索引页、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),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。
5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,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(gāozhōng)招生录取,与当地(dāngdì)学生享受(xiǎngshòu)同等待遇。
6.泰安一中新老校区(xiàoqū)继续实行统一(tǒngyī)招生。新生入校后,新校区安排(ānpái)1557人、青年路校区安排708人,具体校区分配方案由泰安一中另行发布。
7.为扩大市直高中学位资源,增设泰安(tàiān)英雄山中学泮河校区(原泰安三中北校)、泰安实验中学汶口校区(原泰安三中南校)、泰安十九中范镇校区(原泰安四中(sìzhōng)),校本部(xiàoběnbù)与增设校区实行单独招生、一体化管理、一体化办学(bànxué)。
8.试行综合(zōnghé)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,招生范围为泰安(tàiān)主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泰山中学与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联办(liánbàn)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(zài)泰山中学,学生在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就读;泰安长城中学与岱岳区职业中专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安长城中学,学生在岱岳区职业中专就读。
9.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。根据省(shěng)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实验中学、山东省北镇中学、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(kōngjūn)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,由初中(chūzhōng)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。
1.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jiàoyù)招生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(de)应届初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。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,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。
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完成(wánchéng)招生(zhāoshēng)统一平台录取后,若有剩余计划,可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到校注册入学方式招生。
3.职业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探索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,自主招生试点方案经(jīng)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(shěnhé)同意,报市教育局备案(bèiàn)后向社会公布,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。
2025年我市(wǒshì)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“分数+等级(děngjí)”录取方式。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为(wèi)分数表达科目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为等级表达科目。
(一)划定报名资格线(xiàn)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kǎoshìchéngjì)发布后,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(kǎoshēng)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“分数成绩”),划定(huàdìng)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、民办普通高中、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(zīgé)线。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,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。
(二)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录取办法
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(wèi)C等以上(含C等,下同),信息技术、理化生实验成绩(shíyànchéngjì)为D等以上,音乐、美术、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“合格”的(de)考生,方可(fāngkě)报考普通高中;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,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(de)成绩(以下(yǐxià)简称“等级成绩”)要求,符合(fúhé)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。
等级(děngjí)成绩(chéngjì)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(bànfǎ):(1)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。(2)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(3)对不同招生类别,先(xiān)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,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,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。
3.公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录取办法
(1)自主(zìzhǔ)招生。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,须于5月30日前制定(zhìdìng)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面向社会(miànxiàngshèhuì)发布。
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(xuéxiào)组织的自主招生报(bào)名和测试。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,按照1: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,对符合(fúhé)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。
(2)指标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(lìshǐ)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(wèi)3C1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办法:根据指标(zhǐbiāo)生计划和考生(kǎoshēng)志愿,对符合(fúhé)指标生等级(děngjí)要求(yāoqiú)的考生,依据分数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相同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(kě)进行等级置换,即(jí)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
(3)统招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(děngjí)成绩的基本要求为1C2D,高中(gāozhōng)学校在(zài)此基础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(lùqǔ)办法: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(fēnshù)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(wèi)止。当(dāng)分数成绩(chéngjì)相同(xiāngtóng)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(kēmù)成绩比较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(tígāo)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如有剩余计划,对服从调剂且(qiě)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(4)艺体特长生(tèchángshēng)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,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(huò)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,并(bìng)取得合格证书;同时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要求为3D以上。
录取(lùqǔ)办法: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(zhìyuàn),对符合等级、专业要求的考生,首先按分(fēn)数,分专业专项(或单项)按照(ànzhào)计划1:1.5的比例投档,然后根据专业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。
4.综合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
根据考生(kǎoshēng)志愿,对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(dìlǐ)等级成绩达到3D以上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其他事宜(shìyí)参照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。
5.民办(mínbàn)普通高中录取办法
民办普通高中(gāozhōng)实行自主招生统一(tǒngyī)平台录取,考生在“平台”填报志愿,打印志愿信息(xìnxī)表,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。招生学校登录“平台”,依据(yījù)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(jìhuà)为止,确定录取名单,报市教育局审核。各学校均须于(yú)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(yāoqiú)、录取办法,报经县市区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向社会发布。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。
(三)职业学校录取办法(bànfǎ)
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(lùqǔ),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(jìhuà),按(àn)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1.公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除自主招生外,设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、统招生和综合高中四个志愿(zhìyuàn)。其中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各志愿填报1所(suǒ)学校;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(tiáojì);综合高中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。
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设1个学校志愿(zhìyuàn),每所(měisuǒ)学校可填报3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(guàntōng)分段培养高职(gāozhí)设1个学校志愿,可填报1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和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设10个平行(píngxíng)志愿,每所院校可填报1-2个专业。
继续实行“先出分数、后报志愿”办法,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,分5次在(zài)网上(wǎngshàng)填报志愿。
第一次(dìyīcì),填报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志愿。
第二次,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(liánbàn)五年制高职、三(sān)二连读高职志愿。
第三次,填报普通高中(gāozhōng)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志愿、艺体特长生志愿,填报综合高中志愿。
第四次,填报五年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(gāozhí)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民办普通高中志愿。
第五次,填报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志愿,民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剩余(shèngyú)计划志愿。
考生(kǎoshēng)登录“平台”,选择“初中后高职志愿填报”“普通高中志愿填报”“民办高中志愿填报”“职业中专(技工(jìgōng)院校)志愿填报”中的一类,然后选择相应(xiāngyìng)的学校或专业。
1.各初中学校要(yào)切实做好考生填报(tiánbào)志愿的组织、宣传(xuānchuán)和指导工作,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,认真组织学生按时、规范填报。同时(tóngshí),密切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,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,要做好详实记录(jìlù)、留存相关证据(如考生书面申请、短信、邮件、电话录音等)。
2.为保护广大考生(shēng)(kǎoshēng)(kǎoshēng)的切身利益,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、公平,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,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。
3.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(quèdìng),网上填报提交(tíjiāo)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,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(duì),确保无误,一旦提交不得(bùdé)更改。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
严禁(yánjìn)学校组织或要求学生在“平台”设置统一密码。
4.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,打印一式三份,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,交初中(chūzhōng)学校两份;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(shěnhé)小组(xiǎozǔ),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,审核无误后,学校校长签字,加盖(jiāgài)学校公章。初中学校、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。
5.志愿填报安排,参见《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》(附件5),以“平台(píngtái)”公布的时间为准(wèizhǔn)。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,及时(jíshí)通知考生,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。
6.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,市教育局将于(yú)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(lìngxíngtōngzhī)。
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,每批次严格按照(ànzhào)考生志愿、分数成绩(chéngjì)、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,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,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。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(wánchéng)后,通过“平台”公布录取分数线、录取人数、录取结果(jiéguǒ)等信息。
第一批,录取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考生(kǎoshēng)。
第二批,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(zhāoshēng)(包括体育特色项目)。
第三批,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(wǔniánzhì)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考生。
第四批(dìsìpī),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。
第五批,录取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艺体特长生。录取综合高中考生。
第六批,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(wǔniánzhì)高职、三二连(èrlián)读高职剩余计划,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,录取报考(bàokǎo)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。
第七批,录取报考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的考生;录取民办高中(gāozhōng)剩余(shèngyú)计划。
七、录取通知书发放(fāfàng)及新生报到
(一)通知书(tōngzhīshū)发放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(kǎoshēng)登录“平台”自主打印,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。
(二)新生报到。考生凭录取(lùqǔ)通知书和初中(chūzhōng)学业水平(shuǐpíng)考试准考证,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。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,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,为新生报到提供(tígōng)优质、便捷的服务。
(一)烈士(lièshì)(军人除外)子女加10分。
(二)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港澳台籍学生、少数民族(shǎoshùmínzú)学生加5分。
(三(sān))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,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(fēn)。
(四)军人(jūnrén)子女(zǐnǚ)按《山东省<军人子女教育优待(yōudài)办法>实施细则》(鲁政联〔2012〕1号)、《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泰军政〔2022〕97号)有关规定(guīdìng),享受降分录取政策。根据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(xiāofáng)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》(泰教函〔2018〕127号)规定,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(tóngděngdàiyù)。
(五)根据(gēnjù)公安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(hé)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(shāngcán)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18〕27号)精神,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(fēn)录取,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。
享受(xiǎngshòu)加分或降分(jiàngfēn)录取的考生,在其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,按(àn)最高分项加分(或降分)一次,不重复累计加分(或降分)。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所在(suǒzài)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,接受监督。
第二部分 保障(bǎozhàng)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(lǐngdǎo)。高中段(duàn)学校(xuéxiào)招生录取工作,在市政府的领导下,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,统一(tǒngyī)录取办法、统一录取平台、统一录取时间,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。
(二)明确(míngquè)职责(zhízé)分工。市(shì)教育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(de)统筹安排及(jí)组织协调,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,“平台”维护等工作;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科负责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;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(gāoděngzhíyè)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;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(shìzhí)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,负责指导各(gè)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。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,明确相关科室职责。
(三)严肃工作纪律。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各项规定。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、民办高中招生简章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(shěnpī)或(huò)备案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、免试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(wéiguī)跨区域(qūyù)招生;严禁学校招生后违规办理(bànlǐ)转学;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(de)(de)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;严禁与社会培训(péixùn)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,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(děng)方式争抢生源;严禁招收(zhāoshōu)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;严禁招收借读生、空挂学籍(xuéjí),不得(bùdé)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;严禁收取择校费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(yǐjí)跨学期收取学费;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要充分尊重(zūnzhòng)初中(chūzhōng)毕业生的选择意愿,不得强制学生分流。要层层(céngcéng)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,做到招生规范、清正廉洁。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;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,按照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》予以通报处理、追责问责。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,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。
(四)加大(jiādà)宣传力度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(gōngzuò)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,群众关注度高,社会(shèhuì)影响力大。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,公开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报考资格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办法、录取分数线(fēnshùxiàn)、录取结果、时间安排、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,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(guānqiè),解疑释惑、凝聚共识(gòngshí),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工作氛围。
2025年各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(jìhuàbiǎo)
2025年泰安(tàiān)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泰安市面向全市招收体育(tǐyù)专项特色学校
(此计划已包含在艺体(yìtǐ)特长生计划内)
2025年(nián)泰安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(lùqǔ)工作日程表
注:此表所列工作进程(jìnchéng)系根据预定计划制定,仅供参考;实际(shíjì)工作安排将在“平台”上提前告知,请及时关注。
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(diànhuà)
注: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咨询基教科(kē);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招生咨询职业与高等教育科;初中后(hòu)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咨询招生考试院;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体卫艺教研室。
2025年(nián)泰安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
闪电(shǎndiàn)新闻记者 程志 泰安报道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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